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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蓬安县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秩序的通告
为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理,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干净卫生、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南充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严禁欺行霸市行为,市场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守公共商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守法经营,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霸占公共场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港市场经营行为。市场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保证入市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食品安全、价格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食品类商品须标注生产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维护市场公共秩序。市场经营商户要严格服从管理,严格按照划定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摆乱放。市场经管商户必须自觉履行公共卫生义务,搞好自己点区域卫生,市场内服务和保洁人员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市场内良好公共秩序,做到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垃圾随脏随扫,日产日清。
四、确保市场消防安金。市场内经营商户和居民不得在市场内私自乱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不得在市场内焚烧杂物,违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和随意挪用消防设施,违者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严防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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