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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人。2016年10月7日我妻子于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妇幼保健院待产,进医院时院方让交押金2000元人民币(已经出示过我妻子的精准扶贫证件)。院方给出具了一张收据,交完押金后陆续又花费1100多元(现金)孩子出生后于10月11日办理出院手续。医院方告知我们有些费用得自费。咋普通老百姓当然是医院怎么说咋就怎么做。到2019年5月中旬左右精准扶贫办开始调查退款事宜告知我们医院本允许收纳押金。才发现自己因为文盲倍院方的某些贪小便宜的人给骗了,后与医院协商 告诉我钱已经退了 。各种理由借口。我只想请各位网友评评理 钱既然已经到我手中 为何当时院方给予的押金收据还在我家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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