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蓬安的父老乡亲您们好,我是蓬安县河舒镇九村二组村民,退伍军人,关于村里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方式的问题作如下阐述;1我们非常支持政府对城乡的规划和建设,但是房屋安置方式,人员安置方面严重损害了全体老百姓的利益。我们签房屋拆迁协议时,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只是改造河道,只需占地40亩。我们为了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毫不犹豫的就签了字。而实际情况是;全队共有土地319亩,总人口155人,此次征收270亩,其中宅基地20亩(队里所有房屋都要拆迁,目前12户人家包括我家先拆迁)安置人员143人。根据(蓬征收纪2016,2号)之规定;被征收土地,被安置人员和被房屋拆迁面积均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应实行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为什么以划地自建,统规自建的安置方式呢?多方维权无果,只能求助广大乡亲,希望有关领导查清事实,还我们老百姓一个晴朗的天空。2;人员安置方面,自5月9日征地协议签署到现在,人员没有安置一位(需安置人员的名单至今都没有公示),林木款,青苗款等款项为什么不在村干部的主持下按国家政策合理发放给老百姓,而是放在几个村代表手中(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老百姓一分钱都没有见到),如果这几个村代表的意见永远达不成一致,难道我们老百姓永远都得不到自己的补偿吗?而施工方已强行进场作业,在村民与其多次交涉无效后,村干部于6月5日,6月6日两次召开社员会议要求把我们已经被政府征收了的270亩土地变为租用,把百姓弄的晕头转向,在大部分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村干部于6月7日把村代表叫到镇上开会,中午在一起吃饭喝酒(有视频为证)下午就与村代表签订了租地协议。请问父母官;我们的这270亩土地现在到底是什么性质?以租代征有法律依据吗?(公职人员)村干部与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村代表)在一起吃喝是否存在道德风险?为什么留给老百姓这么大的想象空间呢?值此建党98周年之际,你们的初心何在,你们的使命又是什么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