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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刘海反映: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蓬安县龙云镇的一名农村居民,现年57岁,农村居民保险出台后,我一直缴纳农村居民保险已经有三四年了,听在家的亲戚讲,现政府出台了农保转社保的文件政策,现咨询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这个政策是否属实,二是应该如何办理(需要资料、办理地点、缴费标准),三是我现在已经57岁了,距离60岁只有3年了。到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否一次性补缴。恳请一一解答,不胜感激。
县人社局回复:
刘海同志:
你好。你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留言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参加新农保、城居保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时,除执行将来国家统一政策外,可按转移衔接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按文件规定,你今年57岁,男性公民,年龄未到达60周岁,是可以办理居保转企保的。若你2011年参加并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可以按转移衔接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来补费,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逐年逐额缴满至65周岁时仍达不到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缴满15周年,从补足缴满15周年的次月起,才能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你2011年没有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需逐年逐额缴满15年(含一次性补缴其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才能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
转移所需资料:身份证与户口簿。办理地点:蓬安县社保局业务大厅关系转移岗。缴费标准:补交费用为转移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的七个档次中自由选择。
感谢你对我县社保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蓬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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