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庆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某小区一住户家里经常传出浓烈的中药气味。该局立即出动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住户场所内,发现有200余盒远红外理疗贴,当事人雷某现场不能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资质。同时,执法人员在该场所中还发现有空白的膏药贴、疑似熬煮药膏的不锈钢桶及疑似盛装过药膏的不锈钢盆,执法人员怀疑雷某涉嫌无证生产远红外理疗贴,随即依法对200余盒远红理疗贴、亚光膜(空白膏药贴)、加工工具进行了扣押,并对当事人雷某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执法人员扣押的远红外理疗贴是雷某在蓬安县碧溪乡将中药材粗熬制浓缩成膏,再将粗加工的膏拿到其住处进一步加工熬制成成品药膏,然后将成品药膏敷在亚光膜上,再将敷有药膏的亚光膜寄到山东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该生产企业将雷某敷有膏的亚光膜加上外包装后再回寄给雷某。
同时查明,雷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该远红外理疗贴的注册证书为山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取得的。雷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远红外理疗贴”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局依法对雷某作出了行政处罚,没收其生产的远红外理疗贴,处罚没款20余万元。
(转自蓬安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