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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蓬安新媒 于 2021-1-13 18:53 编辑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规范凤凰大道秩序管理的通 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对外形象,确保人行道、机动车道顺畅,按照《中共蓬安县委办公室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通告》(蓬委办﹝2020﹞76号)要求,将凤凰大道一段、二段纳入“一环两纵三横”一类街道严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凤凰大道一段、二段全路段包括辅道、人行道、房屋立面以外(除政府规划停车位),禁止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四轮摩托车、自行车)停放。!二、凤凰大道一段、二段全路段禁止占道经营、冒口经营、游商贩卖。
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从即日起,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并拖离;对于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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