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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孙贰哥 于 2019-12-20 19:56 编辑
@吾在他乡在《麻辣社区》反映小区内开的美容院扰民问题原文如下:
蓬安县房管局:
紫苑-枫丹白露小区4栋1单元101室,住户私自将住宅房改为商业用房开设美容院,名为“四月天”美容院,从小区进正大门至美容院门口到处树立着他们美容院的广告。一直来,为迎送顾客,美容院每天刻意将单元大门始终敞开着,更为甚者的是如单元楼居民随手关门他们会有专人再将门开启,给该单元楼居民生活秩序带来严重的影响,并给家庭造成安全隐患。居民向小区物业投诉,美容院还堂而皇之贴出公开信夸耀自己人员很有“素质”,不会影响居民生活等等,屡次也是不了了之。在此,住宅房是否可以改为商业用房?该美容院是否取得了合法经营营业执照?为建设大美蓬安,推进法治、平安、和谐、安宁小区建设,现恳请房管局及相关部门给予管理,依法办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现如今蓬安住建局针对此事有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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