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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孙贰哥 于 2019-12-18 07:33 编辑
蓬安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蓬安县城市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第一号)
我县巡游出租和城市公交票价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4年7月通过听证程序制定且多年未实施调整,现由于受物价和人员工资普遍上涨等因素的直接影响,现行城市客运票价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县城市客运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城市客运企业能高质量履行社会服务责任,经我县城市客运企业申请并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启动我县城市客运票价调整工作。目前,我县已对巡出租和城市公交企业进行了成本调查与核算,草拟了城市客运票价调整方案,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城市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听证事项:蓬安县城市客运票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拟定于2019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下一次公告为准)。
三、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7名。其中: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县政法委1名、县司法局1名、县发改局1名、县公安局1名,县消协1名、县交通运输局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消费者代表11名;城市客运经营者7名(其中:城市公交公司管理人员1名、3家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分别各1名)。
四、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公开征集11名消费者代表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至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蓬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地址:蓬安县相如镇政府街267号,联系电话0817-8622291)报
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届时将邀请县消协现场监督。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缺额人数由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产生。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经营者参加人由县交通运输局聘请。
五、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常住蓬安县城区范围内;
(三)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报名条件、产生方式、报名时间、联系方式和地址与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有关要求相同。
七、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需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须于上述报名期内,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记者证到上述地址报名。
蓬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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