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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2019年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
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我县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拥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
县实际,特就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通告如下
自2019年6月1日至6月15日,实行高、中考期间噪声严管严
控,严肃查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二、禁止城市集中区内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每
日22时至次日6时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活动。
三、协助控制餐饮娱乐业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
公共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
四、协助控制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方式从事宣传、促销活动和
招揽顾客的活动。
五、协助控制开展露天娱乐、集会及居室内娱乐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
活动,严格限制广场集体活动(特别是坝坝舞)时间、控制音响音量。
六、在高考(6月6日-9日)、中考(6月13日-15日)期问,全县各
考点及考生住地周边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搭放高音喇叭、燃
放鞭、装修等活动;县城区和锦镇僕乐场所及夜啤推点暂停夜间雪
业
七、各部门、各相关乡镇按照中共蓬安县委、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蓬委「2017
12号)相关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专人做好禁噪工作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将采取现场行政强制措施,并依照
相关法规从重处罚。
九、本通告即日起施行。
环保投诉电话:12369-07
特此通告。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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