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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 定,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自2019年3月27日起,对市委办公室等12个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左右的集中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扶贫开发局、市司法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委党校、南充中等专业学校、南充精神卫生中心。
二、巡察内容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监督检查;了解各单位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行业内实化细化、层层落实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市委“1+3”决定,加快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打好“九场战役”等中心工作的情况。同时,开展选人用人方面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一)市委第一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房地产管理局、团市委联系电话:18380791225、18380791226电子邮箱:ncdyxcz@163.com邮政信箱:南充市北湖巷98号。
(二)市委第二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联系电话:17765551982、18380791227电子邮箱:ncswxc2@163.com邮政信箱:南充市北湖巷98号。
(三)市委第三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局、南充精神卫生中心联系电话:17765551976、18380791229电子邮箱:ncxcz3@163.com邮政信箱:南充市北湖巷98号。
(四)市委第四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南充中等专业学校、市委党校联系电话:17765551995、18380791230电子邮箱:ncswxc4@163.com邮政信箱:南充市北湖巷98号。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支持配合巡察组共同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共同营造南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共南充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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