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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蓬安县河舒镇尖峰社区二社78岁的黄常碧,是一房倒塌无力重建的失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她家原本有一座160㎡的穿木砖混合结构瓦房,于2009年10月被本社原村文书共产党员陆大皆和其长兄陆大权,私自强行占用集体土地并从房屋宅基地边上往他们单家独户的半山腰修建公路时,填毁了房后排洪沟渠,致房屋成危房后,黄常碧和儿子因弱,原本没有去向他们两弟兄讨说法的想法,按理说他们两弟兄应该算了。但是,陆大皆为了便于骑摩托过路回老屋,还以要放血杀人相威胁,不允许黄常碧在自己宅基地边的公路上采取排洪自救措施,直至房屋倒塌后,一直无力重建。
黄常碧和儿子自己无力去向陆大皆、陆大权两弟兄讨说法,社区无力解决,至今以来先后无数次上访于镇党委镇政府,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历经三任镇党委书记、镇长,和三任县委书记、县长,以及两任县公安局长,均是既未帮助黄常碧重建家园,也未追究陆大皆、陆大权两弟兄的任何责任。 党中央实行实行“精准扶贫”后,上报政府纳入D级危房改造,但是政府只补助两萬元,自身因特困无力添钱,因此仍是一直无力重建。 如今虽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是在“有家不能回”和2011年失地未建立社保关系,一直长期面临“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钱、最基本生存难”的两个困境,能如何保命脱贫致富呢? 我认为在党中央先后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扫黑除恶的精神下,镇党委镇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不愿碰硬得罪财大气粗人多势众的陆大皆陆大权两弟兄,也不怨恨于谁,但是至少应该保护极弱极困者的正常生存权利。 黄常碧曾经请求政府按照“四川省政府关于征地的有关规定” 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她们母女二人建立社保关系,征地社保金虽不能脱贫致富但能勉强保命,可是也一直未能如愿。为此,请问“精准扶贫”,谁能保护极弱极困者的正常生存权利?!
(转自麻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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