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蓬安县法院利用微信方式远程在线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让远隔3300公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据了解,原告范某与被告邓某于1985年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婚姻系父母包办,没有感情基础,两人婚后常因性格不合,为琐事争吵。1999年11月,被告邓某离家出走,长达19年未回家,也未与家人联系,夫妻感情名存实亡。2018年3月,原告范某起诉至蓬安县法院要求离婚,并共同承担债务。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便立即与被告邓某联系。邓某表示愿意与原告范某结束这段早已破裂的婚姻,并放弃财产,债务由原告承担。但其现在新疆省博乐市务工,距离蓬安3300公里,路途非常遥远,来回花费不菲,且正值农忙时节无法回到蓬安参加案件庭审。 考虑到邓某的实际情况,为避免被告的千里奔波,并顺利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许可后,利用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有效地沟通。通过三方视频的方式,观看被告邓某用微信小视频录制的自愿离婚的意见,确定内容均为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整个微信调解过程进行了拍摄记录附卷。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同意离婚,债务由原告承担。庭后,承办法官根据被告邓某提供的地址,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近年来,蓬安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和创新调解方式,充分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的视频功能和便捷作用,成功调解多起案件,既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转自蓬安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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