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新模式、新途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把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落实到各层级、延伸至各领域,把纪律教育和基层实际、地方特色相融合,让纪律教育更走心。要提高纪律教育针对性,抓住“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聚焦重点领域,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且腐败案件多发的领域,精准“滴灌”、靶向发力,分类开展纪律教育。要提高纪律教育实效性,坚持把纪律教育和党的建设、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党员干部夯实党性根基、筑牢思想防线。 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习、贯彻、遵守《条例》。要将纪律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政治生态考核范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认真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严肃处理。要把相关学习内容分门别类梳理汇总,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行提供有力抓手。要把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切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让党员干部在润物细无声常态化教育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准绳,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判断,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肃执纪维护纪律刚性和权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教育、提醒、劝勉和惩戒作用,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细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严重违纪的界限,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把对干部的爱护体现在平时的严格监管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准确分析研判,认真甄别,稳妥地提出处理意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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